为加强金融管理,进一步落实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有关工作要求,根据《黔东南州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州银发〔2015〕122号)规定。近日,人民银行黔东南中心支行金融稳定科赵亮科长一行对太保人寿黔东南中支就重大事项报告工作情况进行调研。
该中支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付俊向人民银行汇报了太保人寿黔东南中支近年来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工作情况,金融稳定科赵亮科长就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各金融单位的影响做了分析,对该中支能就重大事项进行积极的报告进行肯定。通过调研,太保人寿黔东南中支更进一步认识到该制度的重要性,严谨性。根据总经理室的要求,10月26日,太保人寿黔东南中支组织全体内外勤员工,全面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事项报告的通知》(州银稳定便函〔2021〕36号)、《中国人民银行黔东南州中心支行关于印发〈黔东南州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州银发〔2015〕122号)文件精神。

会上,行政人事部经理邓泽慧就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进行详细解读,重点提示了各层级机构舆情事件、重大涉诉、安全事故等情形的及时报告。现场切实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提高金融风险防范意识。该中支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付俊强调:各部门、各机构要提高金融风险防范意识,确保重大事项报告报送的准确性、及时性,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误报现象发生,将重大事项报告纳入常态化管理,让每一个干部员工学制度、懂制度、用制度,按照制度要求及时向公司相关领导及当地人民银行进行报备,确保公司金融环境稳定。

通过对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学习,进一步加强各级干部员工对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认识,提高了金融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太保人寿黔东南中支将持续加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学习,按照监管单位要求,共同维护太保人寿黔东南中支金融环境稳定。